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来源:焦作市残联 发表时间:2022-04-28 浏览次数:623
2022年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二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监督,强化制度约束,强化以案促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建设廉洁焦作,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为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加强廉政学习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一)强化党的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二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作为全市残联系统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长期的工作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反腐败的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切实提升推进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召开市残联党组会、理事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中层干部会、全体人员大会等形式,教育引导全市残联干部职工自觉从党的百年奋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以坚定的历史自信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二)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八项本领”、提升“七种能力”和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要求,落实省委、市委“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重大部署,发挥好高质量党建的引领作用,聚焦党员干部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效能大跃升、面貌大改观,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持续深化“守规矩、懂业务、真落实”活动成效,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大力弘扬大别山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特别能战斗”的焦作精神,推动党员干部持续锻造建设现代化焦作的过硬本领,以能力作风建设推动全市残疾人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持续深化“廉洁从家出发”。持续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通过“家风家训主题党日”“廉政书籍大家读”“廉政故事我来讲”“典型案例我对照”等活动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道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律教育、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带动家庭、辐射单位、影响社会,巩固深化全市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争创廉洁模范机关。
(四)开展节前廉政提醒。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每逢年节都开展节前廉政提醒活动,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案例,做到逢节必提醒,必告诫,必警示,不断拧紧拒腐防变“安全阀”,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二、压紧夯实主体责任,筑牢“不能腐”的制度防线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党组书记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室和二级机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室和二级机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部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六)健全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谈话提醒,坚持集体约谈与个人约谈相结合,每年至少进行2次廉政谈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谈话要在每年7月份前完成;廉洁自律谈话和重点岗位谈话要在每年11月份前完成。同时,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组的监督,积极落实工作联系协调机制,有效运用“四种形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七)着力抓实日常监督。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落细,把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重点查处公务支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办公用房使用等情况,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警示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加大问责力度,激发担当精神,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加大党内监督力度,筑牢“不敢腐”的纪律防线
(八)强化政治监督。聚焦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开展监督,围绕“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督促市残联党组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九)深化以案促改。贯彻落实我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党课、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廉政法规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反腐倡廉专题讲座等,增强学习活动的感染力、冲击力,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把以案促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推进党的建设高质量增添新动能。
(十)完善干部任用管理。坚持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 任职等各环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实绩、重能力的用人导向,严把选用人政治观、品行观、能力观、作风观、廉洁观,加强干部廉洁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不用。
(十一)持续强化追责问责力度。严格执行问责条例,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协调推动市残联党组主体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的有机联动,及时邀请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及时向纪检组通报本单位发生突发重大情况。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到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高度,营造全市残联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