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残联党组反馈意见的通报
来源:焦作市残联 发表时间:2023-04-07 浏览次数:1137
2022年10月9日至12月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5日,巡察组向市残联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反馈情况公开如下:
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
(一)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责不到位,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方面有差距
1.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扎实。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指示精神有欠缺。目前全市有9.9万名残疾人,在康复照护、无障碍改造、文化体育活动等多样化需求方面还没有做到全覆盖;部分贫困残疾人群体返贫风险依然较高;残疾人特殊教育发展滞后、就业质量不高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二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不到位,“机关化”“行政化”依然存在,桥梁纽带作用不凸显。对全市各村(社区)配备的专职委员常年不开展培训;五个专门协会只有肢残协会在民政局社团科正式备案,盲人、聋人、智残和精残亲友协会至今未正式备案。
2.协调管理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在统筹协调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上作用发挥不充分。没有积极建议建立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未实现与财政、税务、教育等成员单位建立定期沟通、协调联动、信息数据共享互通互认的长效工作机制;在残保金催缴征收、残疾儿童入学、残疾人就业动态等工作中存在沟通盲区。二是推动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责任不到位。残疾人两项补贴自2016年实施以来,执行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至2022年11月底,未实现动态调整。面对残保金征收压力大、征缴底数不清等问题宣传不够、办法不多,未做到应收尽收,没有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服务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3.主动谋划服务残疾人工作不到位。一是履行康复服务职责滞后。作为“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省委巡视焦作整改事项之一,总投资9671.36万元的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建设至今仍未竣工投入使用,全省垫底;康复种类单一,目前仅有0-6岁残疾儿童听力和言语康复服务,未开展脑瘫、智力、视力、孤独症等康复项目;对6岁以上残疾人和因灾因病致残的残疾人仅统计未服务。未建立残疾人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对残疾人康复、辅具适配的康复服务需求量掌握不够到位。二是破解残疾人就业难题瓶颈未突破。在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时泛泛进行,未结合残疾人需求和岗位实际开展精准培训,培训退训率较高的问题至今未有效解决。
4.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到位。2022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50天后市残联党组理论中心组才进行了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不规范,未注明“第一议题”内容。二是对残疾人和残疾人群体的意识形态把控和教育缺乏有力抓手。2019年至2021年的《市残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均未涉及如何树立典型、励志鼓劲,引导残疾人朋友从自强模范身上汲取自强不息、拼搏进取的精神力量。未开展宗教政策专题培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报告高度雷同。
(二)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主体责任清单2018年12月制定后至今未做过修改,2021年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连年翻版,班子成员未落实对分管直属事业单位和科室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2年2月,未经党组会研究,让社会服务机构之一的金蕊康复班无偿使用康教中心4间教室为本机构21名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服务。二是以案促改工作形式化。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对各项残疾人普惠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发力不足,对残疾儿童年均1.6万元康复资金和每名残疾人5500元培训资金在社会机构落实情况跟踪监督不到位。对残保金征收和规范使用透明度不够,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
2.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短板。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未做到全覆盖。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资金使用上,对大额资金、重点项目监督得多,对小额资金、常规项目监督较少。2020年2至4月市残联党组研究拟任副科领导干部考察对象议题时,派驻纪检组未列席及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全程监督。二是监督手段运用不全面。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多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追责问责力度不够。2019年至今仅下发1份《纪检监察建议书》。
3.财务管理不严格。一是未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要求,未明确财务分管领导,实际仍为“一把手”直管财务。二是超标准采购办公用品。2021年3月,在无政府采购审批手续,违反办公电脑采购不得超过3500元的标准,超标准采购金额为8755元的办公电脑1台。三是超标准发放值班补助。四是无依据收费。2019年9月至2022年8月康教中心无依据收费约102余万元,并坐支41余万元。五是票据审核不严格。2020年至2021年,康教中心出差未审批、发放洗理费无领取表等原始凭证不合规支出1888元。2022年5月,市残联驻村干部报销驻村交通费540元,经税务系统查询,显示“无此发票信息”。
4.上轮巡察部分问题整改没有见底清仓。一是整改质量不高。“残疾人就业培训退训率高”问题整改效果不佳。在座谈征求基层残联意见时,大家反映自上次巡察结束后,市残联未组织召开过座谈会认真听取基层对残疾人培训的意见建议,未认真调研调整培训项目,依然是压任务、下指标。二是整改措施不实。在“大量聘用人事代理人员39人”问题整改搞变通,聘用人员分别与启日、润城两家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代缴纳社保。人员工资从各县市区无依据收费102.10万元,已支出41.02万元。三是整改推进缓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至今仍未竣工投入使用。
(三)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自身建设水平与新形势下残疾人事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1.党组领导作用有所弱化。一是紧迫感不强。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与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不相符的现状缺乏紧迫感,未通过开展“业务大讲堂”等活动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能力素质。二是班子配备不达标。市本级和多数县(市、区)未按照中组部、中残联要求,至少配备1名残疾人干部。三是联系群众不紧密。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无联系分包县(市、区)制度,无联系分包残疾人家庭制度。疫情期间,对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缺乏关爱关心。
2.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一是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2021年4月一名人员试用期满,党组未开会研究其转正延期事宜,直至2022年4月才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其正常转正。二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混乱。部分干部档案中缺少材料、分类散乱、《干部专审表》无本人签字等。
3.机关党建工作虚化。一是“三会一课”形式化、随意化。党支部学习计划年初一制到底,没有及时跟进调整学习中央、省、市精神的内容;记录缺失较多,内容多为一句话。二是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二级机构人事代理非党人员自2018年起从事党建工作至今,负责“党建e家”、党务资料整理、党建观摩资料整理等重要党务工作。
4.机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强。一是学习提升意识不强。多数存在思想僵化、知识老化、能力弱化,解决问题办法不多、谋划工作能力不够、推进工作手里没招等问题。谈话中发现部分科长面对自己业务范围“家底不清”,政策规定“一问三不知”、基本残联常识答不上来等情况。二是干事创业激情下滑。市残联机关相当一部分工作由借调人员完成,部分借调人员甚至在科室挑大梁,正式人员却安于现状,进取精神、创新意识明显不足。
5.二级机构聘用人员管理松散。目前两个二级机构聘用人事代理工作人员38人,存在部分聘用人员能力素质与岗位不相匹配的情况,党组未建立薪酬绩效激励、末位考核淘汰等机制,导致个别不能胜任工作的聘用人员长期在岗,影响单位高效运转。
二、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残疾人事业的战略定位,进一步加深对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责使命的理解,真心实意地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紧盯短板弱项,创新方式方法,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协调对接,汇聚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合力推进事业发展。
(二)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认真细致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完善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程序,规范大额资金使用和招标管理,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监管,建立廉政风险排查机制。
(三)加强组织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担当精神,增强班子合力。要严格队伍管理,健全完善考核制度,强化能力作风。强化结果导向,调动干部干事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残联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四)坚持标本兼治,狠抓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对上轮巡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狠抓整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市残联党组诚恳接受并全部认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落实,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市残联党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