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来源:焦作市残联 发表时间:2023-09-06 浏览次数:101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9日至12月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25日,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予以上报。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全市残疾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自觉担负起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有力有序推动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收到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通知后,市残联党组就立即组织召开了巡察安排部署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有关重要论述(摘要)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传导压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上来。巡察整改以来,市残联党组先后9次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压实整改责任,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市残联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立即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理事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残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带头整改,先后9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和巡察工作推进会,,对巡察整改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推动巡察整改事项落到实处。党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三)认真对表对标,做到整改措施到位。对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的通知》要求,市残联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班子成员与各部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一道,主动对号入座,查找问题表现,研究整改措施,印发了中共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室和整改时限。
(四)坚持协同高效,做到整改成效到位。市残联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残疾人业务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主动把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市残联2023年工作要点》,与贯彻党的二十精神和残疾人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在2023年全省残联工作会议上,焦作市残联全省综合排名第四,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今年上半年,我市残疾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有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康复服务、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均提前完成目标任务。在8月份刚刚结束的河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上,我市荣获81枚金牌15枚银牌4枚铜牌,金牌数继续位列全省第一。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1个问题】在康复照护、无障碍改造、文化体育活动等多样化需求方面还没有做到全覆盖。(已完成)
整改情况:康复照护方面。一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实际需要,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焦残工委〔2023〕1号),明确救助对象由原来的0-6周岁扩展为0-14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标准由原来的不低于16000元/人/年提高到不低于18000元/人/年,扩展了儿童康复救助范围和标准;二是在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方面,研究出台了《关于印发〈焦作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焦残联〔2023〕6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保障制度,全面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三是提升康复服务标准。按照省残联工作安排,明确各县(市、区)残联要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四是继续实施残疾人“阳光家园”照护项目,2023年度省定目标任务393人,目前已完成399人,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无障碍改造方面。一是加快改造进度。“十四五”期间,我市要为247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2021-2022年已完成1119户,2023年全年计划再为1004户困难重度残疾人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二是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意见收集和反馈工作。按照《河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制定了《焦作市残疾人无障碍环境需求调查表》,通过向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残疾人进行需求调查,在全市范围内征求残疾人意见建议,积极推进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全覆盖。
文化体育活动需求方面。一是广泛征求残疾人意见。通过召开专门协会、专职委员、残疾人座谈会、残疾人基本状况及需求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广大残疾人对文化体育活动的需求及建议,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市残联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市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推进会,印发了《焦作市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需求调查表》,进一步掌握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需求,提升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的针对性和覆盖面;二是组织开展了“残疾人文化体育进乡村(社区)”“送文化下乡”的等活动。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提供文化体育需求服务,举办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市残联出台了《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通知》(焦残联〔2023〕26号),要求“残疾人文化周活动重点在基层,以各县(市、区)为主举办,由残联、文化广电和旅游、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市残联在武陟县小徐岗村隆重举办了“书香河南 阅读有我”诗文朗诵大赛,各县(市、区)残联分别组织了形式多样的文化周活动,切实落实文化进乡村要求;三是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健身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让更多残疾人参与文化体育活动。举办了文化周读书活动、残疾人运动会暨运动员选拔赛、选拔优秀运动员组队开展备战省残运会集训等,切实提高我市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性和参与率,持续提升文化体育活动的规模和质量。2023年8月,在河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暨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我市共选派94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田径、自行车、游泳、排球、旱地冰壶等项目,摘得81金15银4铜,金牌数位居全省第一。
【第2个问题】部分贫困残疾人群体返贫风险依然较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市残疾人工作实际,研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通知》,对贫困残疾人群体返贫风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要求;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三类户的监测。5月份对全市残疾人监测户进行再摸底,切实掌握贫困残疾人群体生活状况,适时监测贫困残疾人家庭生活状况,发现情况及时跟进解决问题。目前全市残疾人监测户2151户,监测户残疾人2889人,全部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切实提高困难残疾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三是加强工作协调。由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残疾人群体整体情况,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第3个问题】残疾人特殊教育发展滞后、就业质量不高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助推《焦作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落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特殊教育工作提供政策保障;二是加强部门配合联动。4月17日,组织市特教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分析我市特殊教育工作形势和存在的矛盾问题,研究探讨促进残疾人特殊教育发展问题,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5月4日,赴县市区特校开展实地调研。与市教育局联合组织相关县区教育、残联、普校人员到市特校交流调研。6月1日,联合市教育局组织部分县区残联、教育工作人员到市特校调研观摩交流学习;三是大力开展“人人持证 技能河南”残疾人培训就业工作。今年以来,已先后开展两轮残疾人培训需求调查工作,根据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的培训需求,已开展相应的培训,使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促进其就业增收;对已就业残疾人,开展岗位提升培训,促进其高质量就业;四是开展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活动。今年以来,先后利用就业援助月活动、网络招聘平台等开展残疾人线上线下招聘会,在万达广场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暖心帮扶招聘活动,在“焦作残疾人之家”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积极帮助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第4个问题】对全市各村(社区)配备的专职委员常年不开展培训。(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市残联系统逐级开展了专职委员业务培训。全市已开展专职委员业务培训17次,培训350余人次,主要内容为残联各项业务办理及工作流程培训,提高专职委员业务能力及服务水平,切实提高专职委员业务知晓度,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市残联已将专职委员培训工作列入周通报中,每周统计培训情况,督促县(市、区)积极开展专职委员培训。
【第5个问题】五个专门协会只有肢残协会在民政局社团科正式备案,盲人、聋人、智残和精残亲友协会至今未正式备案。(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稳妥推进协会登记工作。根据中残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9〕27号)要求,“按照‘成熟一个,登记一个’原则,稳妥推进协会社团登记工作”。目前,市肢残人协会已完成注册,并圆满完成今年社团年审工作;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领导班子齐全,工作能力突出,具备备案条件,民政部门已同意该协会注册;二是加强对残疾人专门协会的管理及扶持。对全市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领导成员进行“专门协会在线”培训,提高协会人员素质与能力,力争逐年推进其他协会备案。市残联出台了《关于开展残疾人专门协会骨干线上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骨干成员完成专门协会在线的注册及学习,目前各市级协会骨干人员全部在“专门协会在线”中完成注册,累计学习课程229节,累计时长180余小时。
【第6个问题】没有积极建议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未实现与财政、税务、教育等成员单位建立定期沟通、协调联动、信息数据共享互通互认的长效工作机制。(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2023年4月,市政府残工委印发了《关于调整焦作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焦残工委〔2023〕4号),制定了《焦作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市政府残工委组成人员、工作内容和运行机制;二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2023年2月,召开了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会议邀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修、市政府副市长程宝成和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等领导参会,并听取审议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届主席团工作报告;三是加强信息数据共享。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郭芳带领市残联相关部室先后到市财政、税务部门沟通残保金征收及入库相关事宜,及时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信息进行比对,加强信息数据共享。
【第7个问题】在残保金催缴征收、残疾儿童入学、残疾人就业动态等工作中存在沟通盲区。(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工作提出要求;二是加强与市教育单位沟通互动,4月17日,邀请市特校班子成员来市残联座谈,探讨我市促进残疾人特殊教育发展问题;5月4日,赴修武特校开展实地调研。与市教育局联合组织相关县(市、区)教育、残联、普校人员到市特校交流调研;6月1日,与市教育局组织部分县(市、区)残联、教育工作人员到市特校观摩交流调研,加强部门协同,消除沟通盲区;三是强化残保金催缴征收。2023年残保金征收情况每月协调税务进行征收数据对接,同时协调税务、财政部门做好残保金征收催缴工作,通过向用人单位送达提醒函,辅助税务和财政做好残保金征收催缴工作;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和公示。协调编办、税务等部门共享用人单位相关数据,及时向社会公布上年度本地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等就业动态。2023年4月28日,在市残联网站对2022年残保金征收情况进行了公示。
【第8个问题】残疾人两项补贴自2016年实施以来,执行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至2022年11月底,未实现动态调整。(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两项补贴”标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困难和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2〕109号)要求,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从2022年12月提标为单项75元/人/月;二是及时按新标准发放。2023年3月,市残联与财政、民政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焦财预〔2023〕74号),已按新标准执行到位。
【第9个问题】面对残保金征收压力大、征缴底数不清等问题宣传不够、办法不多,未做到应收尽收。(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残保金征收等政策宣传力度;二是强化部门联动。2023年已协调市编办、财政、税务等部门进行沟通,对接相关信息,摸清用人单位底数,认真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三是加强公开公示。及时向社会公布上年度本地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4月28日,在市残联网站对2022年残保金征收情况进行了公示。
【第10个问题】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建设至今仍未竣工投入使用,全省垫底。(已完成)
整改情况:项目开工以来,先后多次召开由市残联领导、施工单位领导参加的项目建设推进会,掌握工程进度,协调施工矛盾问题,督促推进建设进度。目前,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已建成,设备安装已到位。2023年秋季开学,新大楼已投入使用。
【第11个问题】康复种类单一,目前仅有0-6岁残疾儿童听力和言语康复服务,未开展脑瘫、智力、视力、孤独症等康复项目。(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扩大康复救助范围,提高康复救助标准。制定出台了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焦残工委〔2023〕1号),明确救助对象由原来的0-6周岁扩展为0-14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标准由原来的不低于16000元/人/年,提高到不低于18000元/人/年,扩展了儿童康复救助范围和标准;二是完善保障制度,惠及更多残疾人。研究出台了《关于印发〈焦作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焦残联〔2023〕6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保障制度和保障办法,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惠及更多残疾人;三是发挥定点机构优势,拓展康复服务项目。联合卫健、民政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脑瘫、智力、视力、孤独症等康复训练服务项目定点服务机构认定工作,联合出台《关于确定焦作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的通知》(焦残联〔2023〕3号)、《关于确定焦作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的补充通知》(焦残联〔2023〕19号),确定21家定点服务机构开展听力、言语、肢体(脑瘫)、智力和孤独症康复训练、矫治手术及辅助器具适配工作;四是充分发挥市新康复中心作用。市新康复中心建筑面积达18000平方米,设计了听力、言语、肢体(脑瘫)、智力和孤独症康复训练等各个功能区域和康复项目,随着新中心的投入使用,进一步弥补康复项目单一的问题。
【第12个问题】对6岁以上残疾人和因灾因病致残的残疾人仅统计未服务。(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焦残工委〔2023〕1号),明确救助对象由原来的0-6周岁扩展为0-14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标准由原来的不低于16000元/人/年,提高到不低于18000元/人/年,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二是针对6岁以上残疾人已开展机构康复服务、家庭跟踪指导等服务,确定21家定点服务机构开展听力、言语、肢体(脑瘫)、智力和孤独症康复训练、矫治手术及辅助器具适配工作。
【第13个问题】未建立残疾人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对残疾人康复、辅具适配的康复服务需求量掌握不够到位。(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通知》(焦残联〔2023〕23号),加强开展全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状况和需求调查,及时完善残疾人信息系统数据,建立残疾人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机制,精准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与服务状况;二是制定领导班子分包县市区责任清单,定期到分包县市区开展调研,到残疾人家庭了解一线需求情况。适时召开全市精准康复服务工作会议,充分听取各县市区残联和残疾人对精准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面对面解决问题;三是加强督导检查。通过系统抽查,开展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残疾人康复需求情况,不断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四是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及需求调查,动态掌握残疾人享受政策情况及需求情况。
【第14个问题】未结合残疾人需求和岗位实际开展精准培训,培训退训率较高的问题至今未有效解决。(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查摸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残疾人培训需求摸底调查工作,目前已开展两轮摸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开展了视频剪辑、网络营销(含直播)、保健按摩等多种培训班;二是选准参训学员。加大对参训学员的筛查力度,选送素质高、有强烈培训意愿的学员参加培训,目前视频剪辑、网络营销(含直播)培训班已结业,结业率达到100%;三是搞好培训保障。培训期间,开展了心理疏导、消防安全教育、文体活动,加强学员间的沟通,使其主动融入集体生活、融入社会。
【第15个问题】2022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50天后市残联党组理论中心组才进行了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不规范,未注明“第一议题”内容。(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党组会和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审查确定每次“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指示精神、重要会议内容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二是认真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组书记要亲自把关,亲自参与,认真落实每月集中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学习内容,做到学习内容规范一致;三是加强对记录人员的培训。确保记录完整规范,不缺项、不漏项,真实完整。
【第16个问题】2019年至2021年的《市残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均未涉及如何树立典型、励志鼓劲,引导残疾人朋友从自强模范身上汲取自强不息、拼搏进取的精神力量。未开展宗教政策专题培训。(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制定了《市残联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焦残党组〔2023〕14号),注重把积极搭建培养先进典型、促进典型成长的各种平台和载体,为典型成长创造条件,引导残疾人朋友从自强模范身上汲取自强不息、拼搏进取的精神力量作为重要内容融入工作要点;二是加强典型培养宣传。要求全市各级残联把加强典型宣传培养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已在《焦作日报》连续三期刊登残疾人励志故事,广泛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先进事迹。各县市区每月上报残疾人励志故事、扶残助残先进事迹信息;三是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培训。按照市民族宗教领导小组的要求,2023年3月,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对民族政策进行宣讲与培训。5月在市残联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了民族宗教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活动。
【第17个问题】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报告高度雷同。2021年1至4季度标题和内容相似度高达98%。(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反思问题,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市残联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四项责任清单》,明确将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重点放在“服务、代表、管理”残疾人的业务工作中,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与重点业务工作的融合,及时安排部署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事后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二是选准配强机关意识形态负责人员。针对存在问题,调整了机关负责意识形态日常工作人员,加强了对机关负责人员的学习培训,认真开展每季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实事求是撰写每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
(二)关于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18个问题】主体责任清单2018年12月制定后至今未做过修改,2021年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连年翻版,班子成员未落实对分管直属事业单位和科室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完善了主体责任清单。根据市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二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2022年底,按照市委要求,向市委书面报告了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和党组书记述职述廉情况报告;三是制定《2023年度市残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做到结合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制定“共性+个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责和特点制定出相应的个性责任条款;四是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分管部室及二级机构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
【第19个问题】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统一思想。组织领导班子、机关各部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认真学习《关于加强“三重一大”监督管理的意见》;二是严格制度,认真整改。对照“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题申报制度,明确“三重一大”申报范围和申报程序,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必须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20个问题】未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权责。各部室(中心)对照“三定方案”和岗位职责,认真梳理权力、明确权限;二是查找风险点。重点查找“三重一大”方面以及管理、执纪执法等行使权力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三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各部室(中心)针对查找的风险点的风险内容、表现形式进行分析,建立相应的防控措施,形成《市残联岗位权力风险防控清单》;四是严格执行。按照清单确定的防控措施,经常性开展风险排查,针对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等方面的新变化,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第21个问题】对各项残疾人普惠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发力不足,对残疾儿童年康复资金和残疾人培训资金在社会机构落实情况跟踪监督不到位。(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防控措施。市残联等11部门共同制定了《2023年焦作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焦残联〔2023〕27号),明确职责分工,协调财政等部门做好残疾儿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都要进行绩效评价,保证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每周对培训机构学员培训、生活保障、考勤登记等情况的监督,进行学员满意度调查,对督导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项督导培训机构进行整改。
【第22个问题】对残保金征收和规范使用透明度不够,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找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廉政风险点,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廉政风险教育学习活动,加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廉政风险教育,对用人单位申报的残疾人用工信息,通过审核资料和电话稽核的方式核实其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二是每年对市残联预算、决算在市残联官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23个问题】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未做到全覆盖。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资金使用上,对大额资金、重点项目监督得多,对小额资金、常规项目监督较少。2020年2至4月市残联党组研究拟任副科领导干部考察对象议题时,派驻纪检组未列席及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全程监督。(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报备程序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督单位党组完善“三重一大”会议组织召开程序,强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提前向纪检组报备,合理安排会议时间邀请纪检组列席会议监督;二是强化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全覆盖,对残疾人康复救助、残疾人就业培训、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列入《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2023年监督工作重点事项清单》。
【第24个问题】监督手段运用不全面。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多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追责问责力度不够。2019年至今仅下发1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更新正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完善细化“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明确报备时间、方式;二是进一步突出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座谈交流、日常沟通、舆情监测、信访举报等多种形式,关注被监督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工作整体进展和典型问题,摸清真实情况、精准发现问题,通过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或《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问题整改。
【第25个问题】未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要求,未明确财务分管领导,实际仍为“一把手”直管财务。(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具体内容;二是2023年5月,修订了《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单位财务管理,防范资金运行风险;三是从2023年6月1日开始,调整财务报销审批签字领导和签字程序,严格落实分管财务副理事长“一支笔”签字要求,“一把手”不再直接管理财务。
【第26个问题】超标准发放值班补助。2022年,市残联机关及两个二级机构超标准发放值班补助合计5800元。(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巡察组指出问题后立行立改,责令相关人员将多发部分退回,已于2022年10月14日存入单位基本账户;二是严格制度。认真学习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不违规、不打擦边球;三是举一反三。认真梳理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27个问题】无依据收费。2019年9月至2022年8月康教中心无依据收费约102余万元,并坐支41余万元。(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巡察组指出问题后,市康教中心已于2022年12月29日将残疾儿童康复资金610839.48元(2022年12月29号凭证)上缴财政;二是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市康教中心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已停止与各县(市)进行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经费结算。
【第28个问题】票据审核不严格。2020年至2021年,康教中心出差未审批、发放洗理费无领取表等原始凭证不合规支出1888元。(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执行《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办法》和财务报销票据审核程序,实行经办人填写,负责人签字,主管领导审核,财务人员把关的工作流程,做到逐级审核,逐级把关,责任到人。
【第29个问题】2022年5月,市残联驻村干部报销驻村交通费540元,经税务系统查询,显示“无此发票信息”。(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虚假票据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票据审核。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落实财务报销票据审核,联签会审制度,做到逐级审核,逐级把关,责任到人,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30个问题】上轮巡察“残疾人就业培训退训率高”问题整改效果不佳。在座谈征求基层残联意见时,大家反映自上次巡察结束后,市残联未组织召开过座谈会认真听取基层对残疾人培训的意见建议,未认真调研调整培训项目,依然是压任务、下指标。(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2023年焦作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部署会,认真听取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的意见建议;二是已开展两轮残疾人培训需求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调整培训项目,压缩培训时间,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培训项目;三是加大参训学员的筛查力度,选送素质高、有强烈培训意愿的学员参加培训。目前视频剪辑、保健按摩、网络营销(含直播)培训班已分别开班,培训期间开展了心理疏导、消防安全教育、文体活动,加强学员间的沟通,使其主动融入集体生活、融入社会。视频剪辑、网络营销(含直播)培训班已结业,结业率达到100%。
【第31个问题】上轮巡察在“大量聘用人事代理人员39人”问题整改搞变通,聘用人员分别与启日、润城两家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代缴纳社保。人员工资从各县市区无依据收费102.10万元,已支出41.02万元。(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聘用人员工资已经停止从各县市区无依据收费中支出,剩余610839.48元残疾儿童项目经费已全部上交财政;二是严格执行聘用人员相关规定,全面完善聘用人员合同、工资、社保等各项手续;三是申请增加正式在编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稳定康复服务人才队伍。
【第32个问题】上轮巡察中,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至今仍未竣工投入使用。(已完成)
整改情况:项目开工以来,先后多次召开由市残联领导、施工单位领导参加的项目建设推进会,掌握工程进度,协调施工矛盾问题,督促推进建设进度。目前,焦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已建成,设备安装已到位。2023年秋季开学,新大楼已投入使用。
(三)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33个问题】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与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不相符的现状缺乏紧迫感,未通过开展“业务大讲堂”等活动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能力素质。(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通过业务大讲堂、大比武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强化干部职工办文办会办事能力提升;二是强化锻炼,立足岗位,积极参与上级各类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
【第34个问题】市本级和多数县(市、区)未按照中组部、中残联要求,至少配备1名残疾人干部。(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汇报情况。先后向市委和市委组织部汇报了省残联关于市本级和县市区残联关于残疾人干部配备要求,已经列入市委干部调整计划;二是配备了残疾人兼职理事。2月28日,市残联召开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市残联执行理事会通过选举,配备了两名残疾人及亲友作为兼职理事;三是根据《关于完善提升残联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焦残工委﹝2021﹞1号)要求,大部分县(市、区)残联已配备残疾人工作者,其余3个县(市、区)结合干部调配工作,也在积极配备残疾人干部。
【第35个问题】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无联系分包县(市、区)制度,无联系分包残疾人家庭制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市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开展2023年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包联系困难残疾人户工作的通知》(焦残联〔2023〕33号)文件,由县级干部带头,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包联系1-2个县市区困难残疾人户,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结对帮扶。
【第36个问题】疫情期间,对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缺乏关爱关心。(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疫情对残疾人家庭造成的困难,我们积极开展关心关爱走访慰问活动,投入3.2万元,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共慰问36户;二是为进一步缓解疫情对对残疾人家庭造成的影响,我们争取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项目,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每人1000元,发放150人次,资金共计15万元;为500名困难残疾人每人发放一件羽绒服;三是出台《关于开展2023年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包联系困难残疾人户工作的通知》(焦残联〔2023〕33号)文件,明确分包联系困难残疾人工作具体要求。
【第37个问题】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2021年4月一名人员试用期满,党组未开会研究其转正延期事宜,直至2022年4月才召开党组会研究通过其正常转正。(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市残联党组工作规则》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方面业务学习,学懂弄通《条例》、《规则》精神;二是严格按照《市残联党组工作规则》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工作要求和程序办事;三是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第38个问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混乱。部分干部档案中缺少材料、分类散乱、《干部专审表》无本人签字等。(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组织人事人员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二是针对部分干部档案中缺少材料、分类散乱、《干部专审表》无本人签字等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已整改到位。
【第39个问题】“三会一课”形式化、随意化。党支部学习计划年初一制到底,没有及时跟进调整学习中央、省、市精神的内容;记录缺失较多,内容多为一句话。(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三会一课”与现代远程教育、“党建e家”等新兴媒体紧密结合等多样化方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制定“三会一课”阶段性学习计划,对中央、省、市精神的学习内容及时跟进调整;三是专人负责规范做好“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做到记录规范、详实、全面。
【第40个问题】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二级机构人事代理非党人员自2018年起从事党建工作至今,负责“党建e家”、党务资料整理、党建观摩资料整理等重要党务工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党组对基层党建工作领导的重视程度,2023年2月,我单位调整2名党员负责党建工作,其中1名副书记,1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党务工作。
【第41个问题】机关干部队伍学习提升意识不强。多数存在思想僵化、知识老化、能力弱化,解决问题办法不多、谋划工作能力不够、推进工作手里没招等问题。(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通过业务大讲堂、大比武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强化干部职工办文办会办事能力提升;二是强化锻炼,立足岗位,积极参与上级各类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干部职工业务水平;三是选树典型,以典型带动,积极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真正负责的干事创业氛围。
【第42个问题】市残联机关相当一部分工作由借调人员完成,部分借调人员甚至在科室挑大梁,正式人员却安于现状,进取精神、创新意识明显不足。(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通过业务大讲堂、大比武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强化干部职工办文办会办事能力提升;二是积极向编办争取遴选公务员1名,目前已到岗;三是有空缺编制时,积极与编办、公务员局沟通,及时补充;四是将在编人员平时工作表现与平时考核挂钩,根据平时工作表现,确定考核等次。
【第43个问题】二级机构聘用人员管理松散。存在部分聘用人员能力素质与岗位不相匹配的情况,党组未建立薪酬绩效激励、末位考核淘汰等机制,导致个别不能胜任工作的聘用人员长期在岗,影响单位高效运转。(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人员能力素质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三是修订完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增强薪酬绩效激励、末位考核淘汰等机制;四是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有效传导压力,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为残疾人提供高质高效的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残联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树立以残疾人为中心理念,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立足本职,强化服务,全力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自觉,推动学习走深走心走实。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市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法,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好“结合”和“转化”文章,扎实开展“学听跟”活动,发挥残联桥梁纽带作用,履行好团结带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建章立制,建立整改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巡察整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推动由“发现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逐步建立起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追责严肃、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补齐制度短板。对已经出台的相关制度,狠抓执行、注重落实,严格执行不搞变通、不打折扣,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行为。严格执纪问责,对执行制度不力甚至顶风违反制度的,严格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推动成果转化,用心用情用力为残疾人服务。把巡察整改和推动残疾人业务工作落实结合起来,持续抓好成果转化,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围绕“强三性、去四化”,深化残联改革,推进残联系统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动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抓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民生实事,不断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为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焦作篇章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时限:2023年9月6日至10月9日。
联系方式:电话:0391--3568277 市残联办公室
邮政邮箱:焦作市山阳区工业路2375号(邮编:454001);
电子邮箱:jzsclbgs@163.com。
中共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