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来源:焦作市残联 发表时间:2021-04-09 浏览次数:1935
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方针,协助政府研究起草本市关于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六、协助政府研究、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七、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群众组织。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协助残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财务、信息、统计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全市性残疾人工作会议的会务安排和文件起划工作;负责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建设。调查研究残疾人问题及残疾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政治、社会问题,研究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理论、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组织协调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开发和管理合作项目,开展对外管理、办理日常涉外事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综合研究和信息分析;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康复部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开展残疾预防;组织开展康复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康复人才培训、指导残疾人社区康复网络建设,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服务。
教育就业部
会同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残疾人按摩指导中心制订残疾人劳动就业计划;指导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指导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福利企业;开展对残疾人就业需求的调查;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等推广;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项目的审查、资金发放、回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宣传文体部
宣传残疾人事业;负责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和市残疾人体育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活动;组织提供残疾人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指导残疾人文化、体育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助残活动,弘扬扶残助残先进事迹;负责残疾人组织的自身建设,指导县(市)区残联工作,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联络、教育、培训、表彰残疾人;承担完善残疾人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无障碍设施工作;负责残疾人信访工作,协调有关部室落实信访件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