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有哪些原则和程序?
来源:焦作市残联 发表时间:2021-06-19 浏览次数:697
申领《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的原则是:申领《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的,按照本人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属地办理的原则发放。
申领《残疾人个体经营优惠证》的程序是:县(市)区残联或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具体负责受理申请,县(市)区残联或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负责核准、发放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本人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残疾人持本人户口、《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4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和,向县(市)区残联或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办理优惠证申请表》。
2)、初审:县(市)区残联或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接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然后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
3)、核准及发放:符合发证条件的,市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对上报材料进行核准,并加盖核发机关公章、钢印,办理发证手续。符合条件的即到即办,不收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受理机构向申请人做出说明。
特别提示:持证人每年3月应到核发机关对此证进行年检,核发机关加盖年检专用章,否则,此证自行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