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视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
来源:焦作市残联 发表时间:2021-04-14 浏览次数:519
一、任务目标
——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0000例,其中贫困患者免费复明手术1000例,人工晶体植入率达85%以上,建立2-3个白内障无障碍县(市)。
——为180名贫困低视力者免费配用助视器,培训70名低视力儿童家长,在市残疾人康教中心建立低视力康复部。
——对9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二、主要措施
1、白内障复明
——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做好眼病筛查、知识普及、白内障患者手术转介工作。
——在城市医院眼科、复明中心为具备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不低于90%。
——在农村,加强县级医院眼科建设,提高诊疗水平,人工晶体植入率不低于75%。
——各级卫生、残联部门重点组织好贫困患者就地就近接受免费复明手术工作,组派医疗队赴边远、贫困、发病率高、技术力量薄弱地区巡回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不低于95%。
——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按规定对白内障手术费用予以报销;贫困患者手术费用,纳入城市、农村医疗救助范围;市、县组织开展贫困患者专项救助活动。
——推广建立白内障无障碍区,形成白内障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2、低视力康复
——卫生、教育、残联等部门要将低视力康复工作纳入职责范畴,各司其职,形成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
——各级残联负责组织贫困低视力者检查验配工作。在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设立低视力康复部,开展低视力检查、助视器验配、使用训练、助视器展示和供应服务。
——市级(含县级市)医院眼科普遍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做好低视力检查诊断、助视器验配、训练指导、转介服务和随访等工作。
——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在校白内障盲生及低视力学生的康复工作,并对低视力儿童家长进行培训。
——引导、鼓励眼镜店设立助视器销售专柜,提供验光、助视器验配和使用训练、随访、维护服务。
——社区开展低视力防治宣传教育活动,负责低视力者康复需求调查,开展儿童家长培训工作。
——各级残疾人用品用具站会同有关单位,扩大助视器供应品种和数量,提供信息服务,形成助视器供应服务网络。
3、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
——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机构、社区及家庭,针对不同年龄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部门,为盲人提供定向行走辅助用具。
4、培训技术人员
——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开展技术培训,为各地培养眼科、低视力康复技术人员、盲人定向行走训练骨干。
——编写印发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做好基层培训工作。
5、开展视力残疾防治与康复宣传教育
——举办知识讲座,开展“爱眼日”等活动。
——发放科普读物、宣传画册、教育光盘、知识读本等,传授视力残疾防治和康复知识与方法,提高防治和康复效果。
三、经费
1、中央、省经费:用于贫困残疾人筛查及手术补贴、低视力康复补贴、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及购置导盲用具、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技术培训、登记统计、数据库管理及白内障无障碍市县补贴。
2、市、县经费:各级政府依据任务指标,投入保障经费,用于贫困残疾人筛查和手术、组织协调、登记统计及白内障无障碍区建设工作补贴。
四、检查统计
1、检查
2008年进行视力残疾康复工作中期检查;2010年全面检查验收。
2、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要求,上报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