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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

来源:焦作市残联 发表时间:2021-06-17 浏览次数:465

  一、任务目标
  ——实施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25例。
  ——对60名肢体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
  ——对260名成年肢体残疾人开展社区康复训练。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社会化康复训练服务体系
  1、加强组织管理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各尽其职的社会化工作方式。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政策,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考核验收。
  ——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肢体残疾康复工作计划,分解任务、协调实施、督导检查并进行统计汇总。
  ——市卫生局、残联密切配合,共同负责组织矫治手术医疗队,选择手术定点医院,督导检查矫治手术医疗工作。
  2、加强技术指导
  ——依托有条件的医院或残疾人康复机构,建立市、县(区、市)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协助实施本地肢体残疾康复工作计划,承担重点康复训练任务,开展基层技术指导和社区、家庭康复人员培训。
  3、完善服务网络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建立康复医学科,城乡基层卫生机构普遍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对肢体残疾人进行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指导。
  ——各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创造条件,建立肢体残疾康复部,开展适宜的康复训练项目,并对基层肢体残疾康复工作进行指导。
  ——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配备专(兼)职康复员,负责摸底筛查、建立档案,宣传康复知识,提供转介服务。
  (二)实施贫困肢体残疾矫治手术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为具备手术适应症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市残联负责开展病源筛查;承担手术任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实施手术,进行术后随访,指导术后康复训练,提供辅助器具配备咨询服务。
  ——市残联负责组织做好术后辅助器具配备工作。
  (三)开展肢体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科及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为脑瘫和其它肢体残疾儿童提供运动功能、姿势矫正、语言交往、生活自理方面的康复训练和引导式教育,适时选配辅助器具。并对康复效果进行阶段评估,提高康复训练质量。
  (四)大力开展培训,普及康复知识
  ——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适时举办培训班,培训肢体残疾康复师资和业务骨干。并指导县(区、市)工作。
  ——各县(区、市)组织基层康复人员参加培训,使基层康复训练服务机构至少有一名经培训能胜任工作的康复人员。
  ——组织编发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康复训练图册和音像制品等,广泛宣传普及康复知识,使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友掌握基本康复训练方法,提高康复意识。
  三、经费
  1、中央、省经费:用于组织协调、制定标准、培训人员、检查评估、宣传活动、任务补贴。
  2、市、县经费:用于摸底调查、建档立卡、人员培训、宣传活动、协调实施、社区康复工作经费及贫困康复对象康复费用补贴和康复员补助。
  四、检查统计
  1、检查
  2008年进行肢体残疾康复工作中期检查;2010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2、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