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听力语言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
来源:焦作市残联 发表时间:2021-06-17 浏览次数:614
一、任务目标
——对24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为45名贫困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对贫困家庭给予训练救助。
——对240名聋儿家长进行培训。
——在市康复教育中心开展成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试点。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
——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对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政策,审定任务指标、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组织考核验收。
——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定期考核。
2、建立完善聋儿康复服务网络
——市康复教育中心要发挥技术资源中心作用,开办家长学校,指导基层聋儿康复工作;卫生、民政、教育、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县级语训班(点),就地就便开展聋儿康复训练。
——按照《聋儿康复中心建设验收标准》,完善市级聋儿康复中心建设,健全听觉康复、语言训练和社区指导三项业务功能。
——坚持社会化工作原则,引导、扶持、规范社会办聋儿康复机构的发展。
3、开展成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试点
——市康复教育中心面向成年听力语言残疾人,开展耳聋预防宣传、听力筛查、康复咨询指导、助听器验配等工作。
——市康复教育中心每年以组派小分队的形式,为社区和基层的成年听力语言障碍者提供康复技术服务。
4、开展贫困聋儿康复救助
——对45名贫困聋儿进行专项救助。各级残联会同聋儿康复机构负责贫困聋儿摸底调查及审核工作;市康复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助听器验配工作,并接纳贫困聋儿进入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各级政府继续加大对贫困聋儿的康复救助投入,利用多种形式,广开社会渠道,扩大贫困聋儿受益面。
5、加强行业管理,保障听力语言障碍者合法权益
——建立听力技术专业人员及语训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完善听力技术及语言训练服务的相关行业标准,规范从业机构管理。
——加强助听产品的监督检验,确保助听产品质量。
——继续开展听力技术服务及语言训练专业学历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在岗培训。
6、开展耳聋预防宣传,普及耳聋防治知识
以“爱耳日”、“助残日”为契机,组织宣传活动,发放普及读物、宣传画册、教育光盘、知识读本等,传授耳聋预防与康复知识;在农村偏远地区,利用广播、电视,普及宣传,提高公众听力保健及防聋意识,减少听力语言残疾的发生。
四、经费
1、中央、省经费:用于组织协调、宣传工作、聋儿康复训练、家长培训补贴、组派小分队、贫困聋儿筛查和助听器验配及康复训练补贴。
2、市、县经费:地方政府依据任务指标,投入保障经费,用于聋儿康复训练、家长培训、贫困聋儿训练、组织宣传、组派小分队、登记统计补贴。
五、检查统计
1、检查
2008年进行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中期检查;2010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2、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统计报表。